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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写一个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案例,把思路也写出来。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1 12/26 15:28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小王是从山村走出来的孩子,目前在某二线城市工作,当月小王收到 10000 元的劳务报酬,小王觉得自己要为山村出一份力,就通过民政部门捐赠了 2000 元,请问小王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缴纳? 捐给民政部门用于救灾的 2000 元,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捐赠范围,而且捐赠金额未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 30%: 捐赠扣除限额为:10000×(1-20%)×30% =2400(元) 实际捐赠 2000 元,可以在计税时,从其应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根据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超过 4000 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预缴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1-20%) 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允许扣除的实际捐赠额)×20% 根据上式计算,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10000×(1-20%)-2000]×20% =1200(元)
2021 12/2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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