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焰火,甲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37.5万元,当月乙公司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请作出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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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1 12/23 19:34
借委托加工物资37.5
贷原材料37.5
2021 12/2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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