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
总公司地点在福州A
分公司地址在厦门B,税务登记为“非独立核算”
平常分公司B将销售款存回到总公司A,
在总公司A的帐务上做销售收入、结转成本、费用、利润总额,报企业所得税,是这样吗?
但是,我听说“非独立核算”下,分公司B平常要申报增值税、附加及其他税。
我不明白,B的增值税,是指它销售的销项税,是吗?
那它的成本(即进项税),是在总公司A做申报,是这样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21 12/23 16:26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做的
2021 12/2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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