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其中甲产品免征增值税。2019年12月支付电费2000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600元:支付热力费1000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0元,本月购人其他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60000元。上述款项全部共同用于甲、乙两种产品的生产。当月该企业共取得销售额1500000元,其中甲产品为500000元。请问:((1)如果该企业能够准确核算各项成本费用,比如生产甲产品耗用
时比较划章 30%生产乙产品耗用70%,则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老师,这是我们老师给的答案,(2600+90+600000)x30%=181050
但是里面的600000我不知道哪来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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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1 12/23 11:48
购进其他材料的进项为6万呢
2021 12/2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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