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城市的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核算,分公司的有独立的账务,增值税那些都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合并预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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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1 12/23 11:12
您好,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管理,即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具体征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1 12/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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