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 拟配售数量的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这句话怎么理解啊,有没有通俗的解释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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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1 12/22 16:58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比如原有股份5000万股,配售10%,也就是500万股;发行价2元;同期银行利息5%
控股股东张三,原有股份60%,3000万股,实际需要认购300万股,没有认购充足的
需要对于已经认购的其他股东按照5%的利息支付利息
2021 12/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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