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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2018年9月开始攻读工商 管理硕士。2019年王某取得收入和部分支出如下 每月从单位领取扣除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8000元,截至11月底累计已预扣预缴 个人所得税款363元。 取得年终奖48000元,选择单独计税。 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一部摄影集,取得稿酬20000元。 每月支付房租3000元。 计算2019年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计算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计算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计算取得的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计算就2019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或申 请的应退税额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21 12/22 10:14
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稍等,计算过程中 (1)12月王某取得的工资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8000×12-5000×12-1500×12-400×4) ×3%-363=129 (元)。 (2) 48000÷12=4000 (元),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王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8000× 10%-210=4590 (元)。 (3)王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0000× (1-20%)×70%× 20%=2240(元)。 (4)王某取得的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8000×12+20000× (1-20%) ×70%- 5000×12-1500×12-400×4]× 3%=828 (元)。 (5) 828 -363-129 -2240=-1904 (元),王某就2019年综合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请的应退税额为1904元。
2021 12/22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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