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甲饮料厂给职工发放自制的果汁和当月外购的取暖器作为福利,其中果汁的成本为18万元,同期对外销售价格为20万元;取暖器(2020年1月购进)的购进价格为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该厂发放上述福利应确认收入( )万元。 老师,外购的商品作为福利,不是进项不得抵扣吗,这里怎么又要算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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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1 12/20 18:42
同学你好!自制的果汁要视同销售,所以要确认收入
2021 12/2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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