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3月与购货方签订销售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合同中的付款期限为30天。若对方在10天内付款,则给予对方不含税金额20%的现金折扣;若对方30天内付款,则不给予折扣。方案一:现金折扣方案二:将“现金折扣”变为“商业折扣”。同时合同约定,购货方超过10天加收113万元的滞纳金。要求:对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并得出筹划结论。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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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1 12/20 09:46
你好,选择方案二:将“现金折扣”变为“商业折扣”,商业折扣的增值税可以按折扣后的金额算
2021 12/2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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