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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装修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2×19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5000元,装修费用每月末按完工进度支付。2×19年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25%;乙公司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款,截止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10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300000元。 假定该业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由其自行完成;该装修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确定履约进度。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1 12/19 21:44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借,主营业务成本1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10万 借,银行存款50万✘25%✘1.09 贷,主营业务收入12.5万 应交税费,12.5万✘9%
2021 12/1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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