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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李某所在公司以 45 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 100 平方米 的住房,住房的市场价格为 90 万元。该住房系公司 2017 年以 51 万元的价格购 置,李某就该住房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多少?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1 12/14 15:46
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你好: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题应该纳税为:51-45=6万,60000*0.1-2520=3480
2021 12/1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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