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个不应该是不予受理吗?为什么这个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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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1 12/10 14:59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第二十条规定: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市税务局8日内决定不予受理超期
2021 12/1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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