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成立分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1 12/10 09:0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我们一起来看成立分公司的注意事项。 1、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4、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1 12/10 09:04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