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高新企业的认定条件中,有这样一条“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不明白这句话的“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是什么意思?可否举例说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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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1 12/09 21:18
您好,就是不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
2021 12/09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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