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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甲公司和孙某的合同期满,那就应该算终止合同,为什么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1 12/08 23:28
伊伊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可能存在的情形: (1)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 (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 (3)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 那么(1)情形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3)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道题是用人单位不提出续签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违约。
2021 12/0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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