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费用不可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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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1 12/06 19:45
您好,01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费0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03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04职工工资薪金及福利费05捐赠06利息支出
(一)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2.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3.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0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08研究开发费用
2021 12/06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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