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
咨询个问题,我们合作单位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事故,本应该由他自己单位赔偿,公司处于仁义支付部分款和救护车的费用。后呢这人起诉了他单位连同我们、总包、业主方,结果呢是根据法院裁定书由我们支付赔偿款,请问,这部分款计入什么科目?他不是我公司员工
营业外支出么还是?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12/03 10:20
是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就行
2021 12/0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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