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1月3日,甲公司与某客户签订一款软件销售及后续技术服务的合同,并经双方批准。该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1年6月30日交付软件, 并于20×1年7月1日至 20×2年6月30日提供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 (软件不需要改进,在编写过程中客户无法控制);软件及技术服务不含增值税的总价为5000000 元,假定该项交易属于混合行为,增值税税率均为 13%,客户应在收到软件且能够正常使用时一次付清;如果该客户于20X1 年3月31日前预付全部价款,则不含增值税的总价为48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收到全部价款时开具。甲公司单独销售该软件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 4080000元,单独提供一年技术服务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1020000元,合计 510000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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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1 12/02 15:23
两个履约业务,一个是销售软件,一个是后续的一个服务。
借,银行存款480万+76.8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480万×408万/510万
合同负债480万×102万/510万
应交税费,76.8万
2021 12/0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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