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李某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同时为乙公司的个人大股东,本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的工资、薪金收入12000元;
(2)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6000元;
(3)保险赔款5000元;
(4)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5000元;
(5)5月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上年1月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中取得的。李某本年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4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①计算李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②计算李某取得的保险赔款和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③计算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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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1 11/28 14:47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综合所得(12000*12+36000*(1-20%)-40000-60000)*10%-2520=4760
2021 11/2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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