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6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库存人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00元。
(2)2013年6月3日,甲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0元。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3)2013年6月10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
(4)根据甲公司“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2013年6月份,生产车间生产产品直接领用A材料22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A材料30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A材料20000元.
(5)此外,甲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对外销售A材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讫。该批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7000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1 11/26 13:06
你好,是需要做这5笔业务的分录吗?
2021 11/26 13:0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