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三条“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列入管理费用”的规定,企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实际缴纳数在税前扣除,已提未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允许税前扣除。这是不离记入待摊费的意思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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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1 11/25 16:47
你好,你的理解正确呢
2021 11/2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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