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生产主要耗用一种原材料,该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20元。2019年6月初,该企业“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为300000元,“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别为30000元和6152元
(3)10日,从丙公司购入材料3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57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41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并且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15日,从丁公司购入材料4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88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144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5)6月份,甲企业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总计为84000
![](https://al3.acc5.com/c4c6f402acfa40aeea9b51d7090ae02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