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3%,该企业生产主要耗用一种原材料,该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20元,2019年6月初,该企业“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为300 000元,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余额为30 000元和6 152元,6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从乙公司购入材料5 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是90 000元,增值税税额是11 7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付清,材料尚未到达。
(2)8日,从乙公司购入的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50千克,经查明,短缺为运输中合理损耗,按实际数量入库。
(3)10日,从丙公司购入材料3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7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41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并且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15日,从丁公司购入材料4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8000元,增值税为1144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5)6月份,甲企业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84000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根据上述业务做出相关账务处理并计算6月份领用材料应承担的成本差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0 04/06 17:09
好的,稍等发给你参考。
2020 04/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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