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固定换固定是所有者权益,换不固定就是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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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1 11/24 17:38
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的具体定义可以从课本上查到,但是两者的区别不是在于一个非常刻板的“固定”或者“可变”的概念。比如在问题中提到的“金融负债归还时有本金+利息”,这并不代表这是所谓“可变的;而以一定金额去认购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并不表示这就是固定货币,固定和可变是针对未来交付而言的。
回归到二者本质上来讲,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分方式在于未来的支付和交割。主要的原则包括: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不能无条件的避免和赎回及强制性的付息都是金融负债的范畴。如你问题中所说的“100元+利息”的结算方式,这个利息通常是强制性且约定利息率的,这就是标准的金融负债;权益工具是相反的,比如说是否派发股利取决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2)是否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如果企业未来结算时支付的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这就是金融负债,如用现金的100元+利息进行结算,这个要结算的利息数量是固定的;而权益工具要求的结算是发行方资产扣除负债后剩余权益的求偿权,通俗的说你就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有个最直观的概念就是:购买的一股股票只是说拥有了这些股份数量等值的权益,所以固定的是这个股份的数量,但是在结算的时候着25股到底是你买时的4元一股还是3元一股还是10元一股却是未知的,你是否购买也是基于你对该企业未来价值的评估。
即便结算金融负债的方式不是现金,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偿付某一时点等值于多少多少钱金额的权益工具给对方,这也算是金融工具,因为偿付额是固定的;如果说偿付某一时点多少股股票,但是这一时点的股价在目前是未知的,那么这个合同就依然是权益工具的范畴,不是固定货币的概念。
2021 11/2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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