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利和股份公司2018年10月份发生下列销售业务: (1)销售产品18台,每台2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价 税款暂未收到。 (2)销售产品总价款1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 380 元,价税款收到并存入银行。 (3)用银行存款1500元支付销售产品的广告费。 (4)预收某公司订货款20 000元存入银行。 (5)企业销售产品价款为478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62 140元,收到一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6)结转本月已销产品成本350000元。 (7)经计算本月销售产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600元。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1/21 22:29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借:应收账款 36000+4680=406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2000=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000*0.13=4680 借:银行存款 126000+16380=1423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380 借:销售费用 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预收账款20000 借:应收票据 478000+62140=540140 贷:主营业务收入47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2140
2021 11/21 22:35
1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