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服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20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3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2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5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已于当日取得商品控制权,于3月15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2)3月15日:
借:银行存款201.6
财务费用1.8
贷:应收账款203.4
为什么银行存款是201.6,财务费用是1.8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1 11/18 19:44
你好,3月2日收入=200万*(1—10%)=180万,总的应收账款=180万*(1+13%)
3月15日付款,1/20(这个是20日内付款享受1%折扣的意思),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那么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180万*1%=1.8万,银行存款201.6万=180万*(1+13%)(总的应收账款)—1.8万(现金折扣金额)
2021 11/18 19:4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