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1】2×20年3月10日,甲公司购入需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 000元。
当日,设备运抵甲公司并开始安装。为安装设备,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50 000元,该批材料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 5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安装费为4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600元。
那个6500为什么不做转出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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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1 11/18 17:27
你好,安装生产设备领用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所以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啊
2021 11/1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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