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符合条件可以在税前扣除。请问老师这句话对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1 11/16 15:25
同学,你好
不对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021 11/16 15:2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