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
(1)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B类卷烟80箱,销售额为380万元。
(2)将200箱B类卷烟转移给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当月将其销售,取得销售额900万元。
(消费税税率为56%加每箱150元,以上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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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1 11/13 14:40
你好同学, 业务(2)缴纳消费税=900*56%+200*150/10000=507(万元)。
2021 11/1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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