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 7 月销售白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100 万元,收取白酒的包装物押金 10 万元,没收逾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 8 万元。甲公司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并约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6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要求:计算甲公司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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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11/07 16:45
公司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0/1.13*13%=13+1.15=14.15万元。
2021 11/0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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