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快递公司把我们的专用发票弄丢了,是我们开给新玛特专票,第二联和第三联都弄丢了,我该怎样处理,是先作废发票吗,然后怎么办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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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1 10/17 18:18
你好,建议不要作废。因为作废必须: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
这种情况可以把第一联复印件给对方做账。
2021 10/17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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