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2017年由于两个单位剥离,资金在原单位,职责在新组建单位处于无财务账户和采购账号,经领导批复同意在原单位使用这项资金,但采购,验收,资产使用管理都在新单位,采购验收后,两个单位做了移交清单,原单位没有未做资产记账 后发现新单位也未入账,现在两个单位又合并一个单位了,可以补充记账吗 如果可以依据什么入账,另外发现购置的设备部分找不到了怎么处理账目,财经纪律有什么规定,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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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1 09/20 05:24
可以补充记账,找出原来的业务发生凭证和资料作为依据,找不见了的资产,应做盘亏,报批处理!
2021 09/20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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