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
1.甲公司设立在A市保税区,向海关申请办理了进料加工手册。现在,甲公司停业,进料加工手册中结余进口料价值4500万元,其中:价值1000万元的料件按照海关要求办理了退关手续,然后再进口到B乙公司。价值3500万元的半成品没有到海关办理备案如何手续,直接销售到B乙公司。
2.乙公司是设立在B市的外资企业,不在B市保税区内,该公司办理了进料加工手册,申请了保税监管仓。
请问:
(1)甲公司违反了哪些海关法规?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公司是否违法?违反了哪些海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哪些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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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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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1 09/18 13:34
1,B公司进口没有办理报关手续,违反了进出口报关规定,可以对其罚款。情节严重,刑事责任。
2,没有在保税区,办理保税监管仓条件不足够。违反了申报保税监管仓条件不具备。
2021 09/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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