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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您好,祝您教师节快乐! 我正在学习《中级会计实务》第16页的“存货的成本计量之——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中的成本会计处理,这个例题中有2个地方不明白: 1.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什么是(20000+7000)/(1-10%)呢?这个1-10%是什么意思呢?(附图片1) 2. 加工完成后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为什么不加上消费税作为它的成本呢?(附图片2)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1 09/10 10:57
张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消费税是价内税,用组成计税价格的时候要用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加工方代收代缴,委托方生产后再出售时,缴纳消费税时可以扣除支付给加工方代缴的消费税
2021 09/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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