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怎么写?可以解答的详细一点吗?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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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1 09/05 14:59
你好,同学!
委托加工收回的10%按照3.6万元平价销售给职工,没有超过受托方的计税价格,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的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12×30%-10.8×25%=3.6-2.7=0.9(万元);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但消费税不做处理,即消费税不计也不抵。
2021 09/0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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