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存货收发采用实际成本法核
算该企业2020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500000元,货款
已经支付;购入材料过程中另支付运费1000元,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按9%
计算,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
(2)收购农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20000元,收购的农产品已验收入库,增值税抵
扣率为9%
(3)用原材料对外投资,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0元,双方协议价格为
600000元。
(4)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452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360000元,提
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货款尚未收到。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要求:根据上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1 09/03 07:14
您好:
(1)借:原材料 500000+1000=5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0*13%+1000*9%=65090
贷:银行存款 500000+1000+65090=566090
2021 09/03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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