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时候算租金要除以时间,分摊到每个月,为什么有时候又不÷时间,而是收多少按多少缴税呢2、为什么这道题按5%减按1.5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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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1 08/23 22:19
你好,如果考虑税收优惠为0,不考虑应纳增值税 48000/1.05*0.05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021 08/24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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