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给地震灾区不是据实扣除么?计算所得税时不应该先扣除再乘80%么?为什么答案是先*80%再扣除捐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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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1 08/20 17:04
你好,同学。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本题中,应纳税所得额是12000*(1-20%)=9600,允许扣除的限额是9600*30%=2880元。
2021 08/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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