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下土地变更到个人自然人独资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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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1 08/07 12:54
你好
契税之前有,但是
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之间土地的划转,免征契税。
不过财税(2018)17号执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还未有新的政策出台,所以该优惠还能否执行,需要静候税局正式的延期政策。
建议和当地税局确认下
土地增值税也是每月说的很清楚:
自然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该文件对改制重组的含义未做详细解释,实务中是否征收,各地执行口径存在差异,建议再和所属税局确认一下,最终以税局规定为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第四条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不适用于房地产企业)。
建议和当地税局确认下
2021 08/0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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