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解析中应纳税额=(1200+150+565-144)*25%=442.75万元。加150万元,不理解其意思。公益性捐赠视同销售的营业利润是150万元,以及缴纳的税费565万元,在1200元的利润总额中,不应该是包含这两部分的金额了吗?按照限额,相当于多减了565-144=421万元吗?在纳税上直接调增421万元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还要加150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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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9 | 提问时间:2021 08/06 10:22
学员您好,这个150是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利润,是要加上的,会计上没有这一块。这属于税会差异
也就是1200里面没有包含这个150的
2021 08/0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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