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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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性和谨慎性
:之所以新准则规定对于控制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是因为将原准则(制度)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局限性有关,也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结果.在权益法下,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子公司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当子公司实现利润,母公司需要相应地确认投资收益,由此,母公司的当期利润提高.
但是,母公司该部分利润并没有相应的实际的现金的流入支持,从而出现了母公司有利润(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而无现金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这就是权益法的一个弊端,它容易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