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老师这个题目怎么理解啊
84785038 | 提问时间:2021 07/26 21:30
麦子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简易计税部分不得进行进项抵扣,扣除13*10%,余下部分13*(1-10%)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生产性服务企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所以13*(1-10%)*10%为加计抵减增值税部分,3万元为上月尚未用完的加计抵减增值税,一起扣除。
2021 07/26 21:39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