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确定本月的应付职工薪酬300万元,税法规定本月能够扣除280万元,剩余2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则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300万元。 根据公式:计税基础=账面300-税前可列支的金额280=20 。为什么计税基础是300,而不是2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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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5 | 提问时间:2021 07/24 11:20
学员您好,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未来可扣除的金额是0,所以计税基础是300
你那个280是当期可扣除的
2021 07/2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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