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华联公司发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6000元;支付加工费和往来运费15000元;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增值税1760元、消费税4000元;委托加工后的B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1 07/12 17:10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吗? 
2021 07/12 17:11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