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甲乙公司为关联企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产品用于销售,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体验这个产品,所以以低于进价的方式对外销售,这样的话甲公司在税法上会有什么风险呢?甲公司能不能以这样的理由作为低于进价销售的理由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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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1 07/08 15:13
你好 低价销售如果是合同促销服务的话有相关的合同 以及促销 资料证明的话。是可以的。如果税务局不认可你低价销售 你就得补税 的
2021 07/0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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