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他公司增资导致本投资方股权稀释,但仍具有重大影响,增资前后对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哪个科目?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1 07/07 14:12
你好,
因其他公司增资导致本投资方股权稀释
1、原长投为权益法,差额 入资本公积,
2、原长投为成本法,成本法转权益法,差额 进投资收益,并视同该长投自取得时就采用权益法,进行追调
2021 07/07 14:3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