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器设备为外购
未分别核算
全部按货物适用16%税率或全部按服务适用10%税率.
上面这段话里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16%的税率,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10%的税率,现行13%和9%税率依旧如此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60 | 提问时间:2021 07/01 21:43
您好!原政策依据是:
会计上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1)销售设备适用增值税率16%;
(2)安装服务适用增值税率10%,符合条件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
依据:
国家税务局2017年4月20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现行13%和9%税率依旧适用,《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021 07/0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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