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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融资租赁出租人合同变更,未做为一项单独租赁,重新核算租赁收款额的分录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新值-原值) 贷:租赁收入(新值-原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这个分录对吗?如果出现租赁收款额减少,是不是按照这个分录反过来处理?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06/28 17:20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这个分录处理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是减少的话就是相反的分录,你这里的处理没问题。
2021 06/2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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