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支付价款2,5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0万元,支付相关交易费用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03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4月2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投资专户。(2)6月30日,持上述与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550万元。(3)7月31日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取得价款2,700万元,存入投资款账户,确认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11.32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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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1 06/22 20:59
同学你好!你这道题是要问怎么写分录吗?
2021 06/22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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