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单位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这个适用于什么税率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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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1 06/07 16:44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四条规定: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以及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因此,您说的这个情况仍然适用6%的税率。
2021 06/0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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